本學期【114學年度第2學期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經濟不利學生助學金】已開放申請,
申請截止時間為 115年4月26日(日)23:59,敬請協助向班級學生宣導。
審核重點
家庭年所得未逾新臺幣 70 萬元
教育部審核依據為 113 年度報稅所得
家庭所得需列計 學生本人及父母
若父母離婚,則僅需列計 監護人及學生本人 的所得
提醒:大一新生通常本人無所得,僅列父母或監護人收入,通過機會相對更高
申請提醒
申請流程簡單,學生只需申請「父母及自己」的 詳細記事戶籍謄本,拍照後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
需同時拍照上傳 學生本人存摺
線上填寫資料即可完成申請
詳細方式皆已公告於網站
申請方式
學生諮詢管道
Email:b3060921@ncut.edu.tw
親洽:國秀樓 2 樓進修部學生事務組(週一至週五 13:00–21:00)